从安西走向大唐

核豚毒素
大唐天宝三载,这已经是李弥来到这个世界第十三个年头了,这一年他带着整个烽燧堡的希望来到龟兹求学。 以文官之资行武官之事,他能不能在高仙芝的手下斩获安西四镇兵马使,并顶替封常清接任第二任安西节度使? 与李林甫,杨国忠,李亨的勾心斗角,他能不能在长安站稳脚跟? 安史之乱谁是最大的赢家? 李弥?也姓李啊,隐太子,潜龙会,帝国,花落谁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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凛冽的北风夹杂着雪雾,已经吹了半旬没有停止了,而且看起来还要继续到天荒地老的样子。

趴在雪堆中的李弥也不是特别反感这个糟糕的天气,毕竟已经在这种情况下生活了十三年,不管贼老天能把人逼到什么份上,时间久了,你就会发现人的承受能力真的强悍,多少艰难困苦,最怕习惯二字。

“狗日的小白脸,今天又没辙了,白白捱了一晚,狼群不会从这条路来了。”

“只能回去了二叔,明晚再蹲狼群了,我的手已经冻的扣不到弩机了。”

二叔不是二叔,二叔是安西都护府边军在册的弓弩手,隶属于安西大都护府瀚海军镇下辖第九团,驻守烽燧堡,本名张二人。

李弥觉得他这名挺逗,他家排行老大怎么取了个二人的名字,张二人解释道,可能是当初他出生时,他爹请村里的教书先生起名字的时候正赶上先生刚喝完大酒,顺口胡诌的吧。

之所以叫他二叔倒不是因为名字,是因为二叔生性耿直,又爽朗缺心眼,比如这次出来猎狼,他居然把弩手视若生命的军弩给了李弥使用,自己用一把硬弓。这么做,纯粹是因为二叔觉得他年龄太小,拉不动硬弓,而军弩却不需要太大力气。

李弥来到这里已经十三个年头了,这里指的是这个地方,也是指这个时代,现在是大唐天宝三载,马上就要年关了。

前世著名职业跳楼运动员,穿越过来的时候,不知道是变成了一个婴儿还是附身了一个婴儿身上,那真是惊心动魄的一场穿越啊,古代,西域,弃婴,这几个字联系起来想想都知道生存下来的难度有多大。

幸而穿越属性使然,被烽燧堡第九团的一群糙老爷们捡到的弃婴李弥居然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茁壮成长起来,从小到大几乎没有生过什么病。

唯一不好的一点就是糙老爷们教育出来的孩子多少有点粗糙,十三年了,李弥见过的女人还没他的岁数多呢,虽说他才十三岁毛都没长齐,但是架不住李某是穿越来的啊,心理可不是小孩子。

边军苦寒,本来物资就紧缺,朝廷补给最近几年更是越来越不尽人意。所以临近年关,李弥和张二人此次出来是为了蹲野狼群猎几只狼回去给大伙解解馋打牙祭的。奈何扑了个空,今晚狼群并未曾他提前探过的路径出现,李弥也未在意,这种事情常有之事,打狼吗,又不是砍柴,狼崽子站在那里任你砍杀,哪有次次顺心的。

二叔更不在意了,二叔二嘛,心宽体胖,世上哪有能让二叔放在心上的事情?

“二叔我们回去什长又要念叨了,你准备怎么堵他的嘴了吗?”

“说了多少遍了,你小子不要叫我二叔,叫张叔。”

“好的二叔,你有没有什么借口,不然咱俩空手回去很羞耻的,又得让大伙嘲笑了。”

“哎,我也没有办法,只能回去被那帮牲口笑话了。” 两人边走边聊,也算自得其乐,奈何顶着风雪太大,一会就和霜打的茄子一样老老实实赶路了。

未几,来到城门,看着破破烂烂的城墙,虽然城不高墙不厚,也是自己生活过的地方。李弥突然觉得,北地风雪,有时候也是一种美感。

烽燧堡,瀚海军军镇下属,安西都护府北大门之一,和另外两座军堡品字形相互照应,立于大漠与草原的接驳处,可谓是边军里的边军。也就是因为最近几十年无战事,几乎处于荒废状态。

烽燧堡200人编制,团长闫大冲,平时也不在这里,而是在龟兹主城。军事主管不在部队一起,这也是目前习以为常的事情了,多少年没有战事发生,懈怠也是意料之中。

城墙上值岗的老尉看到两人从风雪中空手而归,哈哈笑骂道,“特么的,小崽子真是废物,又是空跑了一趟毛都没有猎到,下回还是让爷爷去吧,靠你们两个蠢货,弟兄们饿都饿死了,明天你俩守城,我去搞一波大的给你看看。”

李弥和二叔垂头丧气的小声骂道,“踏马的,老子也是运气不好,以前猎回来那么多的猎物就属你个王八蛋吃的最是满口流油!”不过因为确是空手而归,俩人多少没有底气和老尉对骂。

回到营地,居然意外的看到团长闫大冲已经回来了,营地里热火朝天,大家看到空手而归的二人也是哈哈大笑并不在意,闫大冲对两人大笑道,“快暖和暖和身子,你们两个喝点酒,过来领今年的粮饷和我带来的礼物。”

李弥大喜,“闫头,居然还有礼物,我都多久没有收到过礼物了,你这次准备了什么惊喜给我?”

闫大冲神色微微有些暗淡,这小子跟着他们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也算是受苦了,烽燧堡一座军城,除了二百士兵和偶尔过往的商队,几乎没有李弥可以接触其他人的机会。小小的人儿这么点年纪正是活泼好动的时候,整个戍堡的人都拿他当儿子看待,都是尽量哄着他。

把脸收拾一下,闫大冲换上爽朗的笑脸,对着李弥笑骂道,“就知道礼物,也不关心关心你闫大爷一路赶回来辛不辛苦,没说的,今年你的礼物最特别,看看。”

说着领着李弥来到后方,一匹枣栗色的小马正栓在那里不安地踏着蹄子,小马的年岁看起来只不到一岁的马龄,但是从那躁动的身躯和修长的马腿不难看出这是一匹好马。

“这是给我的吗?太好了闫头,我终于有自己的马了!”李弥欢快的奔向枣红马,谁知刚刚靠近小马就直立起来作势要踏向他。

“哈哈哈,你小子别看这马年岁小,性子烈着呢,你要想收服他还要多下激愤功夫。”

李弥当然不怕它性子烈,好马怎么会是多么温顺呢,就是要这样才更能证明这是一匹好马,对于驯服它李弥还是很有把握的。

闫大冲看着喜不自胜的小李弥围着枣红马团团转,满脸欣慰,小崽子配小烈马也算是相得益彰,喜欢就好,不枉自己花了大价钱买来这匹枣红马。

“小崽子滚过来,老子还有一件礼物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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