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爹是郑成功

郑锦唐泽彬
1654年,崇祯皇帝吊死在老歪脖子树后的第十个年头,一艘渔船自后世而来,必将会给在这个时代掀起一场滔天巨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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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望无际的大海上,电闪雷鸣,狂风掀起滔天巨浪,骇人心魄。

在这汹涌的浪潮中,有一艘渔船正如一片树叶般剧烈起伏,似乎随时都会被这狂风巨浪掀翻一样。

渔船中,只有一个二十五六岁的男子,此时正骂骂咧咧,脸上满是懊悔。

他名叫郑锦,今年难得趁着国庆长假来泉州找大学时死党玩,一起乘船出海钓海鱼,谁知却遭遇了这鬼天气。

风暴来的时候,死党一下就掉海里去了,郑锦慌忙间扔了好些个救生圈下去,但人早就不见了踪影。

接着他又想发信号求救,却发现各种设备全都没了信号。

真是撞鬼了!

这下子他也没有任何办法了,只能乖乖待在船舱内,把命运交给老天。

不知过了多久,郑锦猛然发现前边多了一艘船,而且是一艘福禄帆船!

这玩意的模型恐怕都得去博物馆里找吧,怎么会堂而皇之的出现海面上?

还没等郑锦回过神来,福禄帆船便与他的渔船撞在了一起,发出一声巨响。

而在这一瞬间,一道银龙似的闪电猛的从空中劈下,郑锦全身一麻,随后失去了意识……

……

“世子!世子,你醒醒!”

当郑锦再次睁开眼睛时,发现一群穿着“奇装异服”的人正在围着他,脸上还都满是关切。

“感谢妈祖,世子你可算是醒过来了!”

郑锦刚要说些什么,脑袋便感到疼痛无比,随即有大量的信息从脑海中蜂拥而来……

郑成功……郑经……

“我竟然穿越成了郑成功的儿子郑经?”

郑锦一时有些难以相信这个事实。

过了好一会,他才吐出一口浊气,站起身来。

随即,郑锦便睁大双眼,惊骇莫名的看向前方,“那艘船……那艘船……”

原来,他现在在之前看到的那艘福禄帆船上,而前边还停了另外一艘船,且分明就是穿越前所乘坐的那艘渔船!

“世子,这艘撞上咱们的船好生奇怪,看材质分明是铁的,却能浮起来,也不见任何帆布,上面还一个人都没有,怕不是艘鬼船!”

船上的人满脸惊恐的说着。

郑锦一言不发的走了过去,然后在众人的惊呼声中,跳到了渔船上。

只见渔船内空无一人,自己的身体也不知是不是被雷电轰成渣渣了。

呆了片刻后,郑锦苦笑一声,不再对前世抱有幻想,还是好好的活在当下吧!

他随即在渔船中闲庭漫步,仔细打量着里边的一切。

这时的郑锦才发现,渔船中的好东西可着实不少!

就比如随意贴在墙壁上的三幅地图:世界地图、中国地图、福建地图,就有极高的价值。

现在是十七世纪,仍处于轰轰烈烈的大航海时代,航线、海图是每个国家的不传之密。

而又有哪个国家的海图,能有眼前这三副地图准确精细?

郑锦走到了死党睡觉地方,发现那里除了一些船体模型外,竟满是书籍,以理工科居多。

每一本书,在这个时代绝对千金难买!

郑锦随手拿起了其中的一本,竟还是医术,书中记载了许多与海洋有关的疾病,诸如水手常年不吃蔬菜,导致体内缺乏维生素c,会引发坏血病等等。

郑锦放下书籍,又走马观花般的四处看了看,很多地方都没时间细看,匆匆略过了。

最后,他来到了一个堆放杂物的地方。

这里除了些捕鱼的工具外,竟还有好几箱廉价工业品,单筒望远镜、指南针、蓝色水晶吊坠、水晶手镯……都是些廉价的工业品。

出海捕鱼越来越艰难,出去一趟血本无归也是常有的事,因此郑锦的死党便在闲时把渔船包装一下,载些游客钓鱼,再买给他们一些“纪念品”狠宰一笔。

想来这几箱东西,便是那些所谓的“纪念品”了。

不过这些东西的成本或许在现代不值几个钱,在这十七世纪,却是稀罕物!

郑锦拿起了一串水晶吊坠看了看,卖相挺好看的,足以以假乱真,也不知是塑料还是什么材质做的。

就算是塑料,这个时代有塑料吗?

“把这些东西卖给葡萄牙人、西班牙人或是荷兰人的话,应该能大赚一笔!”

物以稀为贵,郑锦记得铝制品刚出来的时候,法国宫廷里只有拿皇能用铝做的碗,便是这个道理。

“世子!世子!”

听到外边有人喊他后,郑锦这才快步走了出去,见终于壮起胆跟来的几个人全都脸有惧色,四处张望着。

郑锦厉声道:

“关于这艘船的一切,谁都不许透露出去半点,否则我便让他下海喂鱼,知道了吗?” “知道了,小的们绝不敢多嘴!”

众人立即忙不迭的点头应诺着,郑锦望着自己倒映在海面上的稚嫩面孔,陷入了沉思。

根据原主的记忆,现在鞑清顺治十一年,南明永历八年,对照西历的话,应该是1654年,崇祯吊死在煤山老歪脖子树后的第十个年头。

此时的天下,除了云南、贵州、广西、福建沿海一带外,基本上都控制在了鞑清手里。

而南明政权虽然有李定国这种战神,老爹郑成功也不差,但内部矛盾重重,猪队友也多,前景实在堪忧。

自己这具身体虽然贵为郑成功之子,但现在不过十二三岁,人微言轻,值此危难之际,又能有何作为?

郑锦眺望着这一望无垠的大海许久,眼神逐渐明亮起来。

战争打的是兵力,更打的是财力物力。

鞑清窃取了中原,现在可以说是地大物博,可以失败一次又一次。

但纵观历史,发现无论是李定国,还是郑成功,都在遭遇一两次重大挫折后,便一蹶不振。

因为他们的家底薄,只要输个一两次,就伤筋动骨,从此只能被动防守。

郑锦此时便想,相比陆地来说,海洋上的财富其实更加的广阔。

就如那小小的荷兰,本土就鼻屎点的地方,人口不过两百万左右,现在却通过在全世界抢夺殖民地,获得了大量的财富,被称为“海上马车夫”,是现在当之无愧的欧陆强国。

若是自己也能通过殖民,抢夺到大海各地的财富,再反哺给明郑军队,那是否有机会反败为胜?

就算做最坏的打算,要是他早早的把台湾开发出来,抢了马尼拉,殖民了现在的无主之地澳大利亚,到时陆地上失败了,也有条退路,未尝就不能卷土重来!

总之,无论如何郑锦也是不会剪猪尾巴辫子去当奴才的。

……

经过询问,郑锦得知了他们现在所处的这片海域离金门岛不远,原主他们是出来散心的。

金门岛是在郑芝龙被老乡洪承畴忽悠降清后,郑成功毅然举旗起兵的地方,经营多年,可谓根深蒂固。

不过自从郑成功夺取了厦门后,大本营便搬了过去,金门的地位和重要性也随之下降了许多。

郑锦先让人用些布匹、木板将渔船掩饰了一番,然后用粗绳绑住,让渔船拖着向前驶去。

他专门挑着将要天黑人比较少的时候,进入了金门岛的料罗湾,命人严加看管后,便往城池走去。

此时在金门为政的官员中,有一个名叫陈永华的,与原主关系最好。

此人是小说里天地会创始人陈近南的原型,所谓“平生不见陈近南,便称英雄也枉然”。

陈永华虽然没有小说里那么夸张,但也非常的不俗,郑成功初次见他时,便高兴的说他是“当今卧龙”。

可惜不知是陈永华在军略上差了些,还是郑成功对他另有打算,并没有让他随军参战,一直都是在后方处理各种庶政。

郑锦很快见到了陈永华,果真是一表人才,儒雅随和,而且还很年轻,看起来不过刚二十出头的样子。

陈永华慌忙将郑锦迎入大堂后,皱眉劝道:

“世子,你出来玩了几日,也该回厦门了。”

郑锦点点头,“确实该回去一趟,对了,厦门可有来做买卖的葡萄牙人?”

陈永华愣了一下,先是没想到郑锦会这么爽快的答应回厦门,又疑惑道:

“葡萄牙人?世子说的是大佛朗机人吧?”

“额,对!”

原来这时的人称西班牙人为小佛朗机人,称葡萄牙人为大佛朗机人。

厦门确实有葡萄牙人开的店铺,卖些钟表等西洋物,但主要还是收生丝、陶器、茶叶等特产,不过数量受到了严格的控制。

问清了葡萄牙店铺的位置后,郑锦便要离开,但又见陈永华还是一副愁眉不展的样子,便多问了一句:

“先生,可是遇到了什么难事?”

陈永华叹了一声。

“金门地少,但今日从北边却逃来了许多百姓,前些天刚送了一批人去厦门安置,但还是有一千多,而且依然不断有人逃亡而来。

就算每日施一次粥,亦是有些不堪重负了。

听其他主官的意思,是今年秋收以前,都不能再继续接收了……”

清兵入关后,而那些既无力抵抗,又不想剃发的人,纷纷举家南下,金门是厦门的海上咽喉之地,会有这么多的北逃之人并不出奇。

郑锦一拍大腿道:

“这些人都交给我好了,我让他们去大员(台湾)开垦荒地,那里土地肥沃,作物一年三熟……”

“世子……”

郑锦话还没说完,陈永华便用一种看晋惠帝的眼神看着他。

“金门连施些粥水都难,何况到大员开垦荒地,花费何其之巨?”

郑锦笑了笑。

“你放心好了,一切花销全都包在我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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