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伐天下

披甲莽夫
关于征伐天下: 都说江南好风光我看到的却是江南柔风吹弯了汉家天下的腰都说塞外黄沙漫天我看到的却是边塞男儿血染征袍的豪气干云我无端来到这个世界本以为躺在那里饿死自己就好偏偏你把那仅有的吃食分给了我一半你告诉我活下去就有希望我本以为那就活下去吧总是能过上自己想要的日子的可凡事总会与理想背道而驰我们都只是想活着可这世道却让我们活不下去那么我本是路边将死之人你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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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朝歌艰难的睁开眼睛,打量着眼前的一切,荒芜,哪怕是一根野草都没有,悲惨,三五成群的人从身边慢慢走过,衣衫褴褛、骨瘦嶙峋,一群眼看着就要饿死的人,哪有人回来帮路朝歌,没过来把他身上那套还算完整的衣服扒下来已经算是最后的仁慈了。

路朝歌费尽身上最后的力气坐了起来,靠在了一棵光秃秃的树下,看着眼前的一切,眼神中稍有慌乱又立马冷静下来,他的人生信条就是不管在什么情况下,请先保持冷静,冷静不一定能让你活下去,但冲动一定让你付出不可估量的代价。

路朝歌最先确定自己穿越了,看路人的服饰,虽然破旧,但依稀能辨别出类似于明朝年间的服饰,而看着眼前的这些人,他极为肯定自己最少是在明末的乱世,路朝歌在心里默默地想着“明末的乱世,吃人不吐骨头说的都是轻巧,像他这样的人,说死也就死了,不会有人管你。”

路朝歌也没打算向谁求助,他自己也知道,即使自己去求助,估计也没有人会管他,甚至可能在一边等着他死,至少他身上这身衣服还算是完整。

路朝歌自嘲的笑了笑,他前世作为一个高级军事学院的优秀毕业生,还没在他深爱的军队大展宏图,却莫名其妙的来到了这个鬼地方,最可气的是,自己眼看着就要死了,饥饿、饥渴以及身边路过的人,随时都有可能要了他的命。

路朝歌好似认命了一般,靠在那棵光秃秃的树下,准备等死,但是饿死的感觉真的不太好。

夕阳西下,多美诗情画意的美景,可他现在一点欣赏的心情都没有,若是放在前世,他可能会大发感慨,顺便念几句课本上能学到的古诗词来赞美一下。可现在他只想赶紧死去,也好过这挨饿的感觉。

闭目等死的路朝歌,突然感觉身前好似站了一个人,努力的睁开眼睛,看见眼前一个很壮实的男人,虽然衣服也是破旧,但那一双眼睛,却透露着精光,犹如鹰隼一般。

男人将一个水囊递到路朝歌眼前,路朝歌想对着男人笑,以表示自己的感谢,可惜,他太虚弱了,连笑的力气都没有了,男人蹲下身子,拧开水囊,一点点的喂给路朝歌,又从怀里摸出了一个干巴巴的饼子,将饼子掰碎了一点点的喂给路朝歌吃。

路朝歌吃着饼子,同时也看到了男人身后那群人的眼神,如饥饿的狼一般,死死的盯着男子的后背,随时都有可能扑上来一般。可能只是因为眼前的这个男人太高大、健壮,才没第一时间扑上来抢夺他手里掰碎的饼子。

路朝歌吃了半个饼子,总算是有了些力气,而男人将水囊放在了路朝歌身边,道:“活着,活着总会有希望的。”

路朝歌有气无力的道:“若不是你给了我这口水,和那饼子,你觉得我能活下去吗?不过你说的挺对,活着就有希望,我若是死了,你也不会出现在这里不是吗?”

男子坐在了路朝歌身边,同样靠在那棵光秃秃的树下,手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一把短刀,恶狠狠的盯着站在那里的行人。

众人看到男子手中的短刀,也是一阵恐慌,毕竟抢一个手无寸铁的人还有胜算,若是抢一个手握短刀,而且明显比他们更强壮的人,那就多半属于找死,毕竟这个世道,杀个人也不算什么大事,毕竟,乱世人命如草芥。

路朝歌这个时候才有力气好好打量着眼前的这个男人,这个男人看着二十多岁,算得上是仪表堂堂了,虽然衣服也打着不少补丁,但是却干净。

路朝歌也看了看自己,自己现在的样子是什么样不好说,但肯定不是前世的样子,而且看这身板,最多不过十五六岁的样子,身上该有的都有,好在还是个健全的人。

突然,路朝歌脑袋一阵剧烈的疼痛,这具身体的前主人的记忆涌入了自己的脑中,可在原主的记忆中,也仅仅只有名字,年龄,这些简单的信息,至于自己的身份什么的,完全就没有从原主的记忆中继承过来。

那男子倒是没注意到路朝歌的反常,随口问道:“你怎么自己在这?家里人呢?”

路朝歌也想知道家里人去哪了,可他醒来到现在,虽然继承了原主的一部分记忆,可那些记忆中真正有用的信息少之又少,约等于什么都不知道。

路朝歌只能自己现编一个,道:“都死了。如若不然,我也不至于躺在这等死。大哥,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

“李朝宗。你叫什么?多大了?”李朝宗问

“路朝歌,十二岁。”路朝歌简单的介绍着自己。 别看路朝歌的身高像是十五六岁,可在原主的记忆中,他现在只有十二岁。

李朝宗没有再说话, 而是站起来,一把将路朝歌拎了起来,对,就是拎了起来,道:“你也是无家可归的可怜人,看你岁数小,跟我回去吧!不管怎么样,至少不会饿死你。等你想好了以后要干什么,再走吧!要是现在把你扔在这不管不问,不出三天,你就得死在外面。”

背上路朝歌,李朝宗顺着道继续走,一边走一边和路朝歌闲聊,在这闲聊之中,路朝歌简单的了解到了他现在所处的世界。

这并不是什么明末乱世,这也不是在原来那个世界所存在的任何一个朝代,虽然与他前一世所在的国家说的是一样的语言,用的是一样的文字,但却是不是那个时空。

路朝歌现在所处的朝代叫楚,是一个地域极为广阔的王朝,楚设道府二十九,每一道又设十五府,一府之下又有几个县不等,而他现在所处的地方,就是位于大楚西北边陲的凉州道安边府定安县附近,现如今的楚王朝不仅仅四面楚歌,而且国内民乱四起,好在大楚的边军还算善战,至少四周虎狼还没能打进来。虽然偶有劫掠,但至少还算太平。

李朝宗就这么背着路朝歌,也不知道走了多久,已经远远的偏离了主道,走进来群山之中,最后停在了一座山的山缝之间,山之间的缝隙并不宽,也就能容纳一人通过,李朝宗将路朝歌放下,道:“后面的路你得自己走,这个地方我背着你想过去,不好走。”

路朝歌只是点了点头,跟在李朝宗的身后,挤进山缝之间。走了有数百米,顿时眼前豁然开朗,在这崇山峻岭之间,却有着一个小小的世外桃源,可惜,只有一户人家,几间用原木搭建的房屋,房屋前有意境开垦好的荒地,一个怀有身孕的妇人站在篱笆院前,看年纪有二十出头的样子,哪怕路朝歌上一世见过无数网络美女,但在看到这个女人后,他才知道什么是真的天然美,知道什么是真正的美女,说是倾国倾城也不为过。

李朝宗看到站在篱笆院外的妇人,快步走了过去,道:“不是跟你说了吗?不用出来等我,你现在有身子,要注意休息才是。”

那妇人嫣然一笑,道:“总是不放心你,看到你回来才能放心些。”

说着又看了看站在李朝宗身后的路朝歌,问:“这孩子是谁家的?你咋给领回家来了?”

路朝歌咧嘴笑道:“这应该是大嫂吧?我叫路朝歌,本来倒在路边都快死了,是李大哥看我岁数小,怪可怜的,把我背回来的。”

李朝宗搀扶着妇人,道:“朝歌,这是我妻子谢灵韵。本是县里大户人家的小姐,为了嫁给我,离家了。”

路朝歌顿时对谢灵韵又高看了几分,在这个时代,婚姻不是儿戏,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那可不是开玩笑的。

也就是谢灵韵遇到了李朝宗这个好人,若是换二一个人,命运如何谁也不敢保证,毕竟这年头,像谢灵韵这样的美女,在青楼妓院可是很吃香的。

谢灵韵被李朝宗搀扶着往房里走,路朝歌则站在院外,也不知道是进去还是不进去,本以为只有李朝宗一个人,谁承想家中还有女眷,这要是贸贸然进去了,多少有点不好。

谢灵韵倒是看出了路朝歌的尴尬,道:“我也叫你朝歌吧!你赶紧进来吧!收拾收拾吃饭,家中虽只有粗茶淡饭,但好歹能让你果腹,你也不要客气,就当是自己家就好。”

其实也是路朝歌想多了,虽然他上一世活了二十多岁,但他现在只是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屁孩。

路朝歌跟着进了小院,小院里有一个大石墩,上面摆放着今天的晚饭,一盘子杂粮馒头,再有两盘不知名的菜。这就是三个人的晚饭。

待众人入了桌,路朝歌也是不客气,拿起馒头就吃,那模样就像几辈子没吃过饭一样。

吃饱了的路朝歌在院子里溜达,看着外面开垦的荒地,道:“大哥、嫂子,怎么不弄点种子来把地种上,多多少少也是一口吃食,而且嫂子现在有身孕,要补充营养才是,要在这么吃一段时间,我怕嫂子的身体会支撑不住。”

李朝宗听了路朝歌的话,眼神一暗,叹了口气道:“我也想买点种子,可我去拿弄钱?这世道,能活着就不容易了,哪里敢奢望那么多。”

路朝歌看着坐在一起的两个人,一咬牙,道:“交给我吧!我吃你一顿饭,不还给你点什么,总觉得亏欠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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