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从士卒莽到武安君

进击的杂鱼
穿越到战国末期的秦国,成为了一名乡勇,莽夫发现自己拥有堪称妖孽的恢复力。于时,征战六国的大秦,多出了一个生死看淡,不服就干的无双猛士。“莽夫,先走先走!”“什么,先手?我明白了,看我凿穿他们。”“莽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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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王政十六年。

秦国,东阳城脚下,泽水村村口。

“玛德,这畜牲好生厉害,幸亏带上了这板斧,不然还真拿不下他。”

莽夫穿着一件兽皮衣,腰间别着一柄板斧,在村民的愕然的目光下,拖着一头生机涣散的大虫,缓步走向村庄。

在他身旁跟着一名布衣少年,左手持弓右手持雁,道:

“莽夫,你的伤怎么样?”

“小伤罢了,不碍事,等会儿我回家处理一下就好。”

重生到秦国已经两年了,作为穿越者的他,拥有近乎怪物般的体质,不但力大无穷,而且恢复速度惊人。

不论多重的创伤,都能很快恢复,并且在战斗中愈战愈勇。

恐怕只有必杀的砍头、或是洞穿心脏才能将他杀死。

随着狩猎次数的增多,他发现自己的力量也变得越来越大,时至今日,甚至能与凶猛老虎分庭抗礼。

“如此便好。”布衣少年点点头,继续道:“听闻内史腾将军率大军伐韩,正向各地征兵,近几日就可能有人来村里征兵,到时候你去是不去?”

闻言,莽夫陷入深思。

按照秦律,无父无子无兄者,可以不选择入伍,在家务农种田,按时上交粮食即可安度余生。

可如果他今后娶妻生子,按照正常时间线发展,他一样可能被征集入伍,只不过是延缓了上战场的日期。

若自己上了年纪,儿子又正巧达到入伍了的年龄。

按秦律,将由子替父从军。

想到这,莽夫的眼神逐渐变得坚定,脑海中响起了一句至理名言。

古人云:大丈夫生于乱世,当带三尺剑立不世之功。

前世他虽然只是个平凡的打工仔,但依旧盼望着有一天能够出人头地。

可当时的他过于弱小,根本没有足够的能力来支撑自己出人头地。

而现在,他不但力大无穷,而且恢复力惊人,在手中持有武器的情况下,即便同时面对上百人,依旧可立于不败之地。

可即便如此,他却终日混迹于山野之中,以打猎为生,实在屈才至极。

这并非莽夫骄傲自满,只是以他的实力,的确算得上是一员猛将了。

三国时的典韦,能被曹操所看中,就是因为他拥有逐虎过涧之能,而如今的莽夫,同样能做到此等程度。

是参军入伍,冒着生命危险,争取扬名立万,还是留村务农耕作,归于平庸?

权衡再三后,莽夫做出了自己的选择:“我孑然一身,无牵无挂,与其在家务农耕作,不如投军上阵杀敌。”

“以我这身本领,说不定还能立下大功,弄个将军当当。”

少年闻言当即朗声大笑:

“哈哈哈,好,那我与你同去。”

“你与我同去?”

莽夫有些吃惊。

“癸猴,你有不参军入伍的权利,为何要上战场上冒险?”

在他的记忆中,癸猴是家中唯一的男丁,幼时,父亲战死沙场,全靠母亲将他一手带大。

按照大秦律令,无父无子无兄者,可以选择不入伍为兵。

战场瞬息万变,谁也不能预料下一秒会发生什么,以至于先秦时期,许多人对战场敬而远之,不愿踏上战场。

直到军功制度出台后,激起了部分民众的热情,他们深知,建立战功极其不易,但依旧想搏上一搏。

生死有命,富贵在天。

与其艰难度日,不如浴血厮杀,只要能在战场上活下来,就能获得战功,拜爵“公士”,自此走上巅峰。

莽夫如今已是个孤家寡人,没有家庭的牵绊,自然可以放手一搏。

两年的狩猎经验,激发了他体内的野性,如今,面对山间猛虎尚敢厮杀,又何惧敌国士卒?

而葵猴他家中尚有老母,却仍旧打算投军,上阵杀敌,让莽夫疑惑不已。

“我想成为大秦最强的弓箭手,让我娘安享晚年。”

葵猴攥紧右拳,神色坚定。

“那你可知近几十年,咱们泽水村上战场者仅有一人生还?”

“你就不怕战死沙场?”

莽夫继续追问,他不但无牵无挂,而且拥有近乎变态的身躯,自然相信自己,能够从残酷的战场上活下来。

可葵猴不一样,他的箭术确实闻名于十里八乡,但毕竟只有十五岁,身体各项机能都不是巅峰,对比年长的士卒有很大的差异,很难在战场上存活。

而在其他时间服徭役,一般都只是接受军事训练,或者为公家修城站岗,不必上阵杀敌,自然能保全性命。

而最近的征兵情况不同,这可是要上战场的。

作为葵猴的挚友,莽夫觉得自己有义务劝导一下葵猴,让他不要冲动。

战场可不是儿戏,稍有不慎,可是会丢命的。

“怕。”

葵猴直言不讳道。

他们终究还只是十五岁的少年,面对残酷的战场依旧会感到害怕。

可就算是怕,他也依旧要去!

毕竟,这是每一个秦国人的义务,他们的体内都流淌着好战的基因。

更何况,他是一名弓箭手,可以躲在后面输出,并不需要冲锋陷阵。

“但是,这不是有你在嘛?”

“有你这最强的乡勇挡在我前面,我躲在后面射箭绝对是足够安全的。”

“我相信,只要咱们哥俩联手,绝对是最好的组合。”

听到葵猴的回答,莽夫张张嘴,还想说点什么,却被一阵苍老声音打断。

“莽夫,葵猴,这大虫是你二人联手打死的?”

说话者是村中的里正(村长),年过花甲,在这个平均年龄三十几岁的时代已算长寿了。

年轻时,曾随大军出征,斩落对方一名甲士,拜爵“公士”,大军归来后,回水泽村当了村中里正。

莽夫点点头,没有多说什么,他得赶紧回家处理伤口,不然再晚点,伤口都要完全愈合了。

才,不可露尽;力,不可用尽。

他不想暴露自己的特殊能力,这对他并无半点利益,只会徒增烦恼。

“非也,非也,里正爷爷,这头大虫完全是莽夫一人打死的,我的猎物就只有这些。”葵猴笑嘻嘻道,拎起手中的三只大雁,在里正面前晃了晃。

闻言,莽夫尴尬的挠挠头,回头瞪了一眼葵猴,好像是在说:你多嘴啥?

“哈哈哈,莽夫不想露白,那爷爷也不多过问了。”里正呵呵笑道。

“里正爷爷,若无其他事,我便回屋处理伤口了。”

莽夫说完便想尽快脱身,要是伤口能快速自愈的事被他们发现,被村民视为天神下凡,那可就麻烦了。

这可是古代,这种超自然的现象,绝对会被当场成天神下凡,如果传到日后的嬴政耳朵里,他极有可能为了炼制不老药,花费极大大代价来抓他。

他虽然有些鲁莽,但绝对不是傻。

“莽夫,爷爷确有一事,想要与你商议,今晚能否到爷爷家里一叙?”

里正抚了抚胡须,慈眉善目道。

虽然不知道里正有什么事,但莽夫还是点点头,回应道:“我回家将伤口处理好,定当前往府上一叙。”

告别里正和葵猴,莽夫拖着大虫径直走向自己的家。

这是一间破旧的茅草房,只有六十平左右,陈设简陋,几乎是家徒四壁,连米斗中的大米也几乎食尽。

他推开门,从水缸中取了些水,清理手臂上的血渍,却发现手臂上的伤痕已经愈合。

“没有血渍可不行,就算缠上布条,也会一眼就会被看穿吧。”

稍加思量,莽夫取下了腰间板斧,放在自己的手臂上,用力一划,顿时,鲜血四溅,沾染在他的脸上。

拭去脸上的血迹,莽夫拿出布条,将伤口缠上。

虽然有些疼痛,但对他来说还在承受范围之中。

“这样就可以去里正家赴宴了。”

莽夫满意的点头,直奔里正家中,不稍片刻,便赶到里正家的院门口。

见莽夫前来,里正立即笑呵呵的迎了上来,道:“莽夫,你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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