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三国有点高武

陈主任家的陈老板
穿越三国,成为吕布的弟弟。吕轩感觉有点不对劲。吕布战力是无双不错,可是这一戟把一座小山夷平是什么鬼?好吧。哥哥是武力第一,那作为弟弟,弄个谋略第一不过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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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境,雁门郡。

一名黑袍少年站在城墙上,目光扫视而去,见城外烟尘滚滚,数十骑骑兵朝着城门奔袭而来。

最让人震惊的是,这些人胯下骑的并非马匹,而是狰狞巨兽。

为首青年,身材魁梧。身披盔甲,手持方天画戟。在其身后,更是拖着一个长长的尾巴,若是细细看去,便能惊骇发现,那是一个个人头串起来的。

而他身后的骑兵,同样拖着一串人头,多者十几个,少者三五个。

临近城门,黑袍少年却是不慌不忙,仿佛习以为常。

“开城门!”

一声低喝,从黑袍少年口中缓缓吐出,旋即下方的士兵纷纷行动。

嘎吱!

巨大的城门,如扇形般展开。

“驾!”

“哒哒哒......”

数十骑兵鱼贯而入,黑袍少年见状,转身下了城墙,朝着家的方向走去。

骑都尉府。

没有想象中宏伟,富丽堂皇,只是一间简陋的瓦砾房。

在边关,这样的房子已经算很好的,多数都是茅草屋,甚至土窑。

开门进入,吕轩就看见先前为首的骑兵青年,此时早已经卸下战甲,手中的方天画戟放置一边,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土色的大碗。眼见吕轩进来,将碗中酒仰头喝光。

“轩弟,你来了!”

青年将大碗一放,手背往嘴角一擦,开口笑道。

这人同样姓吕,单名一个布字。

三国响当当的人物。

不过,如今的吕布,还处于微末之中,仅仅是一个骑都尉。

不过作为穿越者的吕轩来说,吕布之名,将会在六年之后,响彻整个天下。

后人赞誉“人中吕布,马中赤兔”,足以见得青年的实力,是多么强大而耀眼。

当然。

他的名声有些不太好。

吕轩闻言,只是冷漠的看着他,开口问道:“大哥,你怎地在此处饮酒?出征归来,不应该是去刺史府汇报么?”

吕布愣住了,旋即尴尬一笑,道:“不过是出去三日,斩一些小喽啰,小事而已,何必去叨扰义父呢?”

“大哥,军中之事,最重规矩。凡是出征,回来之后必要先与上级汇报。你这般无视规矩,岂不是落人把柄。”吕轩冷冷的看着他。

“那又如何?如今刺史乃吾义父,难道区区小事,还要斤斤计较?”吕布收起了笑脸,有些不耐烦。

吕轩见此,无奈摇头,道:“此事往小了说是疏忽,可若往大了说,你目无法纪,违抗军令,就此处决你都不为过。”

“如此严重?”

吕布这才正色,急忙起身。

“罢了罢了,就听轩弟你的,我这就去找义父禀告。”

看着吕布离去的背影,吕轩摇摇头。

如今吕布并无反判之心,但丁原早已经对他有了忌惮之心。

这些年来,吕布在边境屡建奇功,又有高顺、张辽等人跟随,军中的威望越来越大,只知吕布而不知丁原。

按照历史发展,不久的将来,丁原为了架空吕布权力,以历练、多读书等美名,将他安置在主簿的文官位置上。

这样一来,只要丁原想,他随时都可以将吕布的兵权收回来。

要知道,主簿是没有实权和地位的。

虽说这个位置,一般都是心腹,但对比吕布,就显得有些不公平。

武力来说,三国之中,都知道吕布无双,乃至后世公认。

行军打战,吕布能把曹操打得抱头鼠窜。

至于个人魅力,连陈宫、张辽等这样的能人都甘愿为他驱使效忠。

如此能人,再加上丁原义子身份,本应该是平步青云,结果而立之年,竟还是一名小小的主簿,你说可笑不可笑?

丁原对吕布不喜,不过看中吕布武力,如此猛将效忠,就能坐镇并州,内震仇敌,外慑胡人。

毕竟就丁原来说,就一个文官,不懂军事,若是胡人来犯,就他那点本事,早就被乌桓打得毫无招架之力。

好在吕布的出现,让他眼前一亮,收为义子,交予兵权,统领这并州骑兵对抗胡人来犯。

再加上吕轩在暗中为吕布出谋划策,如今的并州,令胡人闻风丧胆。

这丁原并州刺史的位置,做得愈发稳当。

这一稳下来,作为掌控重兵,威望比自己还大的义子吕布,自然就成为了眼中钉。

狡兔死走狗烹,飞鸟尽良弓藏。

“唉,难道我这大哥的一身无双武力,都是用智商换来的吗?”

吕轩心中吐槽着,明摆着的事情,自己大哥却一点苗头都察觉不到。

他穿越到这个变异版本的三国后,发现现实的吕布与前世史书上所记载的,区别甚大。

首先是武力方面,虽是公认第一,但现在的吕布却更强。

其次就是品行。

现在的吕布并不是那种品行低下、背信弃义,唯利是图的小人。

相反。

在与吕布的相交过程中,却是很豁达豪迈、对兄弟手足、亲朋好友、麾下将士都推心置腹。

而这些表现,才是吕轩将他视作亲生大哥的原因。

不过,大哥武力无双,但明显脑子不太好使。

.......

傍晚。

眼见天快黑下来,却不见吕布身影,吕轩不由得疑惑。

不过是一次小小捷战汇报,怎会如此长时间。

寻常汇报,不过一个时辰。

如今吕轩细细算下来,去了足足两三个时辰。

难道蝴蝶效应,丁原对吕布下手了?

出了事?

正当吕轩思索着之时,大门被推开,吕布一手抱着头盔,一手拎起包袱走了进来。

“怎的如此之久?”

吕轩眉头一皱,开口询问。

肯定是有事。

吕布咧嘴一笑,将头盔往桌子上一放,旋即拎起包袱,在吕轩眼前晃荡。

“轩弟,你大可猜猜我回来晚的原因。”

“若是猜中了,我便是将这些赏钱,全部给你。”

赏钱。

是吕轩被吕布捡回来养大之后,给他出的计策。

凡杀胡人者,凭头颅可领取赏钱。

一个头颅五百钱。

可别小看这五百钱,在这个世道,足以支撑一户人家月余时间的开销。

正所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也正是因为此计策,让吕布在军中威望大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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